
朗讀
各全區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全區性社會組織:
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的相關規定,決定開展2021年度全區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一)社會組織評估作為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組織全面檢視自身建設情況,不斷規范管理,提升整體發展水平和綜合競爭力,樹立良好社會信譽的有效途徑。按照浙江省信用浙江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全面打造信用浙江升級版的行動計劃》要求,我省在2018年底前已實現對企業、個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信用評價基礎數據全覆蓋,社會組織獲得的評估等級納入社會組織公共信用評價指標內容,綜合形成社會組織信用分值和檔次,供多部門聯辦應用,今后還將通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廣泛公布。社會組織參加評估并獲得評估等級將有助于提高自身公信力和社會形象。
(二)開展社會組織評估是政府職能部門轉變管理方式,營造公開透明的信用環境,加強培育扶持,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登記管理機關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推進社會組織更好發揮作用的重要舉措。
(三)開展社會組織評估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重要抓手。民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通過建立慈善組織評估制度,鼓勵和支持第三方機構對慈善組織進行評估并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加強對慈善行業組織指導,對慈善活動監督檢查,促進慈善行業自律和健康發展。
(四)擴大成果應用,形成激勵機制,促進社會組織更好地服務社會。評估結果與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優先獲得政府資金資助和政策扶持、優先推薦獲得各類表彰獎勵等優惠扶持政策掛鉤,形成社會組織激勵機制,促進有能力的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專業化服務優勢,提升提供公共服務能力,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評估對象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全區性社會組織(含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可申報評估:
1、在金華市婺城區民政局登記成立滿兩個年度且未參加過社會組織評估的;
2、評估等級有效期滿的;
3、評估等級有效期滿2年需重新評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組織,不予評估:
1、未參加上年度年度檢查的;
2、上年度年度檢查不合格或者連續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4、正在被有關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5、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三、評估辦法
社會組織評估按照組織類型的不同,實施分類評估。此次評估工作采取社會組織自評、業務主管單位審核、第三方評估機構實地評估相結合的辦法。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評估標準,從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和社會評價四個方面,對參評社會組織進行綜合評價。
四、評估申報
各參評社會組織須在6月30日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jhwc.zjzwfw.gov.cn/),按照所屬類別填寫《社會組織評估申報表》,網上預審通過后,交由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將申報表郵寄報送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進行評估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通過后,區民政局將在官網公布參評的社會組織名單,并將提前15日向所有參評社會組織電話告知第三方機構現場評估的時間。社會組織按照各類別評估指標和《評估材料目錄》的要求進行自評,并認真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供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現場評估。
評估流程按照《浙江省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規程》進行。
五、有關要求
請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積極動員、廣泛宣傳,督促符合條件的全區性社會組織參加評估。符合評估條件的全區性社會組織應充分認識到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根據本通知要求,對照評估標準,明確申報類型,認真準備材料,做好參評工作。
申請材料電子版請在婺城區政府網“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或前往婺城區社會組織服務QQ群(QQ群號:154703903)群文件下載。
聯系人:郎倩雯、胡麗容,聯系電話:0579-82225590
金華市婺城區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