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讀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編號:金(婺)征2021第1號)
因婺城區竹馬鄉青梅里骨灰堂建設需要,擬征收婺城區竹馬鄉青梅里村農民集體使用土地0.1172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償安置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舉行聽證的,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前到金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婺城分局提出書面申請。提出申請的成員達到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半數以上(不含半數)的,金華市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聽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征地補償登記期限至2021年6月1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資料,到竹馬鄉人民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或提出異議。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現狀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
四、征地范圍內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室外裝潢和搶種搶栽的地上農作物 一律不辦理補償登記。
五、本公告期限為 30 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建設項目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或勘測定界圖)
3.土地現狀調查成果
金華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